能源金融系统在资金、实物与信息的层面上形成了风险传染机制,随着能源市场与金融市场联系的加强,跨系统的风险传染变得频繁和显著,向金融安全提出了新的挑战。
按照风险产生的原因,能源金融风险分为环境风险、技术风险、行为风险和介入风险四个方面。这些风险会通过能源与金融的关联机制,在资金、实物、信息等层面在两大系统之间形成风险传染。
环境风险。能源产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与经济周期的相关性很大,因为其生产的产品供求周期性变化较大。如果出现经济周期性转变或其他因素干扰,比如整体经济运行出现周期性调整或相关产品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就必然会影响到金融体系的稳定,已投入到能源产业的信贷资金的安全性也就难以得到保障。此外,在能源总体紧缺的背景下,信贷资金大量进入能源产业可以扩大银行的盈利空间。但当能源供给紧张局面得到有效缓解时,如果银行资金仍继续进入能源领域,金融风险即被加大。
技术风险。技术风险包括两个层面。其一为货币风险,即能源产品究竟以什么货币计价。以石油美元为例,20世纪70年代,美元与欧佩克达成协议,将美元作为石油的唯一结算货币,使得美元的动向和石油市场紧密联系。从时间来看,虽然油价的波动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美联储的行为却成了决定油价走势的“总闸”。在当前国际风险大的环境下,由于受到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各国股市、大宗商品价格全线滑落,而美元指数在近期与原油价格负相关,这是大多数国际大宗商品用美元计价的结果,从能源价格的角度讲,计价特性导致了其价格的下跌。可见单一的计价方式,必然导致风险的产生。因此,要寻求多元化的计价货币。其二为能源金融产品风险。能源金融产品是衍生金融工具的一种,衍生金融工具的运用必然伴随着风险。
行为风险。由于体制等因素的影响,金融机构可能在短期收益效应的诱导下,放贷给高污染浪费的能源行业,或者是资源型企业的基本建设项目和一次性资源开发。这不仅无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也伴随着较大的金融风险。此外,从能源信贷投放结构看,能源金融一方面强调要建立两者的互动关系;另一方面,如果信贷资源向能源产业过度倾斜,由此形成银行资金与能源产业间的深度依赖关系,那么一旦资金链条中的任何一环出现问题,不仅会危机两大产业,甚至可能累及整个宏观经济的平稳与均衡。而对能源企业来说,轻易获得信贷资金容易助推粗放式能源开发,对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同时也不利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宏观调控的有效实施。
介入风险。这里的介入风险主要指金融支持新能源的开发与能源产业创新层面,带有“金融投资”性质。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能源产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以及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而目前中国能源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相对较弱,原因是多方面,缺乏有力的金融支持是关键所在。具体表现在:研究开发严重不足,资金来源渠道不畅;有限的研究开发经费利用效率不高;“资金投入-自主创新-资金增值-再投入”的循环提升模式有待完善;自主创新的宏观金融保障机制尚未真正建立等。在投入-产出这个时间过程当中,银行信贷成本相对较大,时间长,风险大,安全性不高。
由于能源和金融关联机制的存在,风险会在两大产业之间传染,并有可能导致危机的蔓延。为保障能源金融安全,需要建立起风险的监控机制。
在能源产业和金融产业形成的共生系统中,广义上来讲,风险的监控机制就是要有效检测和控制能源风险和金融风险的传递路径。根据风险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模块:
宏观经济基本面信息监控模块。能源产业和金融产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基本面有密切的关联,尤其是能源产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更大。当宏观经济出现波谷,就会引发行业风险,行业风险表现为周期性风险。因此,要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基本面的变化,金融机构与能源企业之间的贷、还款机制也要根据宏观经济体现动态性,主要解决能源产业周期与能源信贷投放结构的匹配性问题。
能源工业周期及市场信息监测模块。除了宏观经济基本面,还要对能源工业景气进行有效监测。能源价格与资金利率一样存在尖峰风险,且比资金价格的波动更为复杂。当市场上出现供给短缺时,其价格就会急剧上涨,形成能源价格的尖峰风险。因此,要对能源生产、供给、运输及关联性产业景气状况进行跟踪和监测,从而防止由于能源价格风险而引发金融风险。
行为监督和政策诱导模块。行为监督包含对金融机构行为的监督和对能源企业的监督两个层面,关键在于解决选择怎样的政策诱导资金流向有助于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增加行业长期收益的领域以及能源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和能源资源深加工项目。在这个过程中,要重点解决信贷政策、产业政策、能源财税政策等的对接问题以及监督机制的构建问题,需要合理有效的政策配套和支持,着力点在于采取金融调控措施遏制信贷资金投向资源浪费型和环境污染型的低水平开发项目,加大对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项目的支持,促进能源产业由粗放式向集约式增长的转化。这个层面的政策配套与支持主要体现在商业银行信贷政策上。
此外,要运用金融杠杆,合理配置金融资源。促进能源产业由以以来耗竭性资源为主的直线型发展模式逐步向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为主导,克制和节约利用耗竭性资源为补充的多元化环状型发展模式转化,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其中最主要的是指能源项目风险监督和控制,包括银行通过积极与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合作,向其提供技术援助贷款、跟踪了解行业政策等,对项目政策进行的风险控制,引入行业专家参与项目评审机制进行的项目技术风险控制,以及项目资金风险控制和项目财务风险控制。
发展虚拟能源金融产业,不但能减轻实体金融的压力,而且还能逼迫能源产业走完全的市场化创新之路,这是我国能源金融化的必经之路。要让民营经济、小微企业进入到能源领域,让创投企业参与新能源领域的投资,让国家卸下风险重担,就需要构建“股权交易”、“原油期货”等典型虚拟能源金融产品的退出机制。
当然,原油期货等虚拟金融产品也孕育着风险,因为期货市场一旦被虚拟金融巨鳄所操控,定会产生“虚拟价格”,进而加大市场价格的波动风险。但是,不能因为有风险就因噎废食。中国能源金融的发展可以参考钢铁产业模式,即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都可以建钢铁厂,并让更多民营企业参与钢铁贸易、钢铁期货和铁矿石期货交易,形成巨大的产业链,通过庞大的市场参与群体来规避风险。
在我国,要解决市场波动风险的问题,可考虑让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同时进入虚拟金融领域,以降低市场波动率与总体风险度。建立传统能源的虚拟金融市场和新能源发展基金可交易市场(允许自由进出、自由买卖的市场)是我国推进国际化虚拟能源金融之捷径,后者可分散风险,更有利于技术创新和金融创新。(完)
文章来源:《中国石化》2013年12月(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本篇编辑:何芸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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